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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進入第二週,依規定,我的教學時數必需達30%開始。我的指導老師很善良,她總是讓我來決定,也建議我從最輕巧的教學開始接手。這些內容是:1. 督導小朋友抄聯絡簿事項 2. SSR自我閱讀時間 3. 主持每週五Show & Tell 4. Social Studies。

 

寫到這,我都眼泛淚光,Barb實在對我仁至義盡,除開第4項,其餘都不需備課。第1項的聯絡簿,我利用下午小節下課時寫好事項、用電子白板投影,小朋友一進教室望見白板內容就開始抄寫、等我蓋章檢查。動作快的,就拿出書來準備開始享受20-30分鐘不等的閱讀時間。

 

記得我在Facebook提過Sustained Silent Reading (SSR) 持續性安靜閱讀時間這活動,在BC省課綱及能力指標都占有一席之地,不是我初到加拿大時以家長的心態所認為的老師偷懶時間。在台灣,尤其當導師時,總覺上課時間都不夠趕課,更常以為當老師都要春蠶到死絲方盡、總要講到下課鐘響才盡職。所以來到這時,還挺難以置信的享受這個夢幻的好康時段。

 

Barb在教室裡放了一大堆墊子,每週輪到一半的小朋友可以使用,要躺、要坐、坐哪,都讓他們自己決定,為得是營造享受閱讀的情境。另一半呢,就只能乖乖坐在自己座位上看書了。我接手後,將小朋友分組做常規表現計分,就變成當天得到最多顆星星的前三組才可以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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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圖中央的說明很清楚告訴小朋友該做哪些事。但我們都知道,還是會有無厘頭的情形發生,舉凡忍不住要上廁所的、要不就是一直到書櫃換書的,偶爾引起一陣小小騷動;不過,平心而論,小朋友都很喜歡這段時間,也都很守規矩。有時時間到了,但距離放學還有一小段時間,我們就會玩一些小遊戲來獎勵小朋友,結束美好的一天。

 

如果能在小朋友低年級的時候,老師們就好好訓練、培養在教室自我閱讀,到了中、高年級、甚至一輩子都可延續成終身閱讀的良好習慣。我說過【混的老師,中外皆然】,在UBCO上語文教育這門課時,對於老師們是否善用這段時間我提出了疑問,在其他年段實習的同學也分別說明他們的觀察:混的老師當然就不加指導、不給說明、選書的原則不明(例如,有的老師規定不能看Graphic Novels,只能看Chapter Books),時間到,就讓小朋友放牛吃草,於是,有的高年級學生就瞎混、傳紙條。而受過訓練的老師,則很喜歡用近來很流行的Daily Five,每日進行五種語文學習向度:Read to Self(自我閱讀)、Read to Other(同儕互相誦讀)、Listen to Reading(聽老師/CD說故事)、Word Work(字彙學習)、Writing(寫作);如果執行不了這每日五項的,就會調整成Daily Three。

 

呵呵,不知道是不是葳爾三年級老師教導有方、很認真執行Daily Five,以至於她現在不但走回家的路上會邊走邊看書、幫她吹頭髮也在看、poo poo時間當然更善加利用!唉呀,這是題外話!快回正題:我的疑問是,在台灣,家長會如何看待這段閱讀時間?真的給老師這段時間,老師會如何運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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